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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药品“三统一”10月底覆盖全省
发布时间:2010-10-13     来源:
  陕西省自去年启动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、统一价格、统一配送(“三统一”)试点工作以来,药品价格大幅降低,试点乡镇卫生院门诊和住院费用平均降幅达三分之一左右。今年10月底,陕西省基层药品“三统一”将由5个试点市扩大到全省范围,实现全省覆盖。
     去年以来,陕西省启动了宝鸡、榆林、咸阳、铜川、商洛5市的“三统一”试点,探索完善各项制度,通过采取封闭管理、密钥共管、评审分离等措施,加强全程监督,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没有出现一起违纪违规行为。在遴选配送企业过程中,坚持程序公开、标准公开、过程透明、好中选优的原则,全省5个试点市共选出10家配送企业。全省近一半的乡镇卫生院(811个)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(49所)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,实现零差率销售,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价与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比较,平均降幅达46.14%。年底前,陕西省药品“三统一”将推行到县级医疗机构,实现县级医疗机构与药品“三统一”并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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